法律博士、教聯會秘書長、基推會副主席 崔劍
本港「35+顛覆案」今年6月審結,判決日前也已出爐。《香港國安法》下目前涉及人數最多、歷時最長的案件,經香港司法程式最終審理完成,豐富了國安法實踐,具體闡釋了「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入刑要件。本案各被告罪有應得,都獲得了公正合理的判決,全社會拍手稱快。然而判決一出,立即引來西方少數國家政府和媒體的詆毀、攻擊和抹黑,粗暴干涉香港司法獨立,試圖打「制裁牌」繼續向特區施壓。
其中,香港終審法院前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在《衛報》的訪問是一個典型。他罔顧本案的基本事實和海量證據,將反中亂港的罪犯描述成「爭取普選權的民主鬥士」。結合岑耀信在法律界的資歷和身份,這番顛倒黑白的表述,對普通讀者具有相當的迷惑性,同時他將預設意識形態淩駕於基本事實之上的態度,也讓人深感憤怒和遺憾。
岑耀信的觀點大致可以總結為,本案被告是為了加速獲得基本法下的普選權,而採取合法的手段,爭取立法會多數席位,因此他們的目的合法,他們的行為無罪。
首先,岑耀信搞錯了這群被告的「人設」。這群人不是什麼純潔的「民主鬥士」,他們多年來策劃非法「佔中」,大肆鼓吹「違法達義」和「攬抄」,兜售所謂的「民主」直接造成「修例風波」期間黑暴肆虐、港獨猖獗、攬抄橫行。
這些人不是民主人士,而是不折不扣的反中亂港分子!其次,岑耀信無視本案被告的違法犯罪實質。本案判決中,法官明確指出各被告串謀,決定未經研究審視就無差別地否決特區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以迫使政府同意他們的政治訴求。這是有海量證據證明的基本事實,這些所作所為直接違反《基本法》第73條對立法會議員憲制責任的規定,屬於濫用權力,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非法手段。最後,岑耀信對這些亂港分子的重大陰謀選擇性失明。「35+計畫」根本不是為了爭取」普選權」,而是意圖破壞香港的政治制度,癱瘓社會,引發大規模的暴力和流血衝突,通過西方國家對香港的制裁顛覆特區政權,綁架全社會「同歸於盡」。
「35+顛覆案」的實質和真相表明,所謂「民主光環」的背後是這群反中亂港分子的違法事實及其禍亂香港的險惡用心。正如國務院港澳辦23日發布的「港澳平」文章所指,美國等少數國家政府及政客把特區依法懲治犯罪分子的正當正義之舉污蔑為破壞自由民主,實在是荒誕虛妄!而岑耀信作為資深法官竟也變成顛倒黑白、指鹿為馬之流,可歎可笑。
2024年11月24日 (橙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