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英語教學課時是不二法門

黃均瑜
 
 
「微調」與「自決」又是否可以提高整體中學生的英語水平?

 

增加接觸英語的有效時間是提升英語水平的不二法門。假如「微調」之後,接受英語教學的學生由現時的二成半增加至四成,這多出的一成半學生的英語水平,理論上是會有所提高的。當然這批學生其他方面的學習例如學習興趣、探究以及高階思維能力等是否不受影響,業界是存疑的。但如果家長仍然對英文趨之若鶩,學校是沒有選擇的。

 

在中文中學設立英文班的做法,充其量只能解決百分之四十的學生的英語學習問題,對另外的百分之六十的學生都是有害無益的。第一是按條件,這些學生是不能進入英文班的;第二是英語稍好的學生都已進入英文班,在中文班內便無學習的榜樣及帶動者,英語的教與學,將會更為困難。因此我對設立英文班的做法甚有保留,必須三思。

 

相反,我認為要提高現時佔總數四分之三中文中學的英語水平,是較為妥當的做法。方法是放寛這些學校使用英語教學的課時,例如中文中學在初中階段以英語授課的課時,包括英文科在內不超過總課時的一半,學校自決以分級分科或者在科內單元以英語授課;在高中階段,學校可按學生的條件選擇以全英語授課。這樣一所初中百分之五十課時、高中百分之一百課時以英語授課的中文中學與英中相比,已是相差無幾了,相信這可減輕標籤效應。

 

談到語文水平,似乎有認為一代不如一代的是世界趨勢。英國人投訴他們的學生英語水平下降,內地也有漢語水平下降的聲音,本港也有聽聞中文水平下降的意見,只不過不受重視罷了。曾幾何時,政府將學生英語水平不濟歸咎於英文老師,於是要求英語老師都要通過基準試。好了,現在所有英語老師都已過關了,學生依然不濟,就拿教學語言政策來「微調」。我敢打保單,「微調」之後若干年,投訴學生英語水平不足的聲音又會出現。那時,不知那個教育局長又拿甚麼來做文章了。

 

語文水平的癥結,在於社會上並無統一的標準。不同的大學、不同的學科、不同的職業、不同的僱主,對英語水平的要求都不一樣,各有各標準。中學的教育是無法滿足所有不同的要求的。根本的做法是制訂中學畢業生英語水平的可接受標準,而這個標準最好是國際公認的,就像英語教師的基準試一樣,只要達到了,其他人就無話可說了。當然學校也應有達標的指標,達不了標的,要負上責任。沒有標準、沒有責任制,任何動作都只會是空轉。

 

(2008年4月3日 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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