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要為「族內歧視」立法嗎

教聯會總幹事、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崔劍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近日表示,正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商討,計劃修訂《種族歧視條例》,以「族內歧視」方式,處理內地人在港受歧視的問題。此言一出,引起各方熱議。考慮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思考,目前是否是修例禁止「族內歧視」的最佳時機?用修例方式禁止,能否有效執行,達到杜絕「歧視行為」的目的?歧視問題產生的根源是什麼,有哪些更合適的公共政策可以實施?


首先,如何解決「族內歧視」問題,政府多年前已開始醞釀,特別是2019年香港黑暴中,社會空前撕裂,歧視內地人或操普通話口音香港居民的問題明顯惡化,社會對立法禁止的呼聲很高。然而目前,香港社會的大環境已完成治亂轉變,在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相繼推出後,特別是今年疫情結束、社會復常以來,實現「由治及興」,維護繁榮穩定,恢復「錢包鼓鼓」,已是社會的主流聲音。仔細對比,19年黃絲經濟圈「拒絕為普通話顧客服務」背後明目張膽的歧視,和復常通關後爆出的几宗無良商家「天價貨品」宰內地客的違法經營行為,雖然「受害者」都是內地客,但體現出的行為方式和動機有著明顯的差別。前者是歧視,後者只是奸商。政府進行立法或修例,雖然需要完成整套流程,未必能保證時效性,但也必須考慮當下的社會大環境和問題的嚴重性、迫切性。目前是否是修例的最佳時機,以簡單的法律試圖解決內地與香港居民間的深層次問題,是否產生反效果,存在較大爭議。


第二,即使立法通過,禁止「族內歧視」,執行過程仍然面臨巨大的挑戰。額外的警力、司法資源、宣傳公關、被歧視者舉證的難度,以及大量公帑的投入,可以想象,修例通過後,每次出現此類案例,都一定會激起新一輪的討論風波,以及普通市民對於濫用納稅人資源的怨氣。中央希望香港在新時代更好的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而香港解決歧視問題,還在用生硬的法律手段一次次掀起兩地舊傷疤,制造新隔閡,這在政治層面造成的負面影響,和所謂「反對歧視」為香港帶來的「多元、平等、包容」的加分,孰輕孰重,恐怕答案不言而喻。


第三,要解決「歧視」的問題,除立法禁止外,可以用affirmative action(矯正歧視措施), 多元融合策略,僱傭和房屋傾斜政策等等,相信這些耳熟能詳的詞語都可以在平機會網站上找到。但是,僅僅羅列這些措施,仍無法觸及歧視問題產生的根源。香港社會之所以對內地來港人士、新移民、「港漂」存在敵意,存在歧視,其中一大關鍵因素在於,香港本就長期面臨房屋及醫療資源緊張、貧富懸殊、社會福利單薄等問題,但特區政府長期以來並沒作出有力改善。自開放兩地「自由行」後,兩地交往越發頻密,隨之而來的反水貨示威、旺角小童當街便溺風波、雙非兒童教育資源問題、限奶令等大小社會事件,只是兩地民眾在交往中不斷加劇的摩擦表象。針對港人對自身社會日益加劇的民怨,政府沒有能夠直面問題要害、出手改善資源分配,那麼這些怨氣,在政治化的渲染之下,便把對政府和生活現狀的不滿,變成了對內地人士的歧視。這也是習主席在七一重要講話中,特別提到要「打破利益藩籬」的深意。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在談到這個問題時也表示,「立法處理相關歧視問題是最後手段」。解決香港社會深層矛盾不僅靠法律,更是要確保經濟結構的轉型與發展,以及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

 

2023年3月27日 (鳳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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