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均瑜:小學生要有《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概念

 

黃均瑜發言內容,簡述如下:
 
教聯會會長黃均瑜今日(13日)接受香港電台「千禧年代」節目訪問時表示,同意小學生要有《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概念。現時小學都有教《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政府也有教材套,亦曾經在學校進行試教。教師需要整理教材內容,並按照學生程度來施教。
 
他認為小學不宜教富有爭議性和比較複雜的議題,例如香港的政制、香港與內地 關係等。但有一點十分重要,就是香港究竟是一個怎樣的地方?香港為何會由殖民地回歸中國?根據《基本法》,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既然是中國的一部分,為何 實行的制度又與全國不同?由此可引入「一個兩制」的概念。對於歷史背景、與《基本法》的淵源、香港的權力來源等,都可在小學教。
 
對於如何教,黃均瑜認為最終決定權仍然在老師手裏。不過,白皮書是官方的正 式文件,這是不可忽略的。因此,老師沒有理由按下中國官方正式文件不講,而只講個別人士或個別團體的意見。這些意見可以作為參考,老師作為理性的人,應該 先去看看白皮書是否有道理,藉由原始材料進行思考,作出判斷,而非將別人的演繹變成自己的結論。
 
他又指出,教師教導學生享受公民權利之餘,亦要教導學生履行公民責任,權利與責任,不可偏廢。
黃均瑜強調,他不會認為老師若從正面去講,就變成宣傳機器,若從反面去講,則變成反中亂講,他不會這樣看待一件事情。最重要是,老師都希望培養下一代懂得分析、懂得思考。
 
對於白皮書的角色,黃均瑜說,以往不同領導人在不同時間、不同地方說了一些 話,然後又出現不同的解讀。白皮書作為中國政府官方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演繹,其實沒有新增的內容,只不過是更全面將以往個別領導人的講法重新整 理,這是中國官方向全世界公布的一個文件。作為市民,可以有不同意見,但作為政府行為,則只能跟循。譬如說,資助學校有《資助則例》,作為個人意見,可以 批評,但實行的時候,當然要遵守,作為法治社會,亦應這樣做。
 
黃均瑜表示,早在一年前,教育局已開始就今次的指引進行工作,亦曾經向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匯報,相信推出時間在中央剛發表白皮書之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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