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01 November 2016 08:00

司法互助與執法通報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基本法第96條訂明: 「在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在取得中央人民政府授權下,香港特區與35個國家和地區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協定,與30個國家簽署刑事司法協助協定,與19個國家簽署移交逃犯協定,與13個國家簽署移交被判刑人協定。香港高等法院或以上級別法院的判決和裁決,可在大部分普通法適用地區強制執行,並可通過國際協議和安排在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地強制執行。

Tuesday, 25 October 2016 08:00

特區代表是中國成員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高度自治的一個體現是持續參與國際社會。基本法第157條訂明: 「外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已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香港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機構,可予保留。」截至2013年6月,香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的國際會議二萬餘次,曾舉辦或協辦的國際會議1000多次。2015年,外國在香港協議設立的總領事館61個及60所領事館、名譽領事73位;香港特區亦與42個國家簽署互免簽證協議,150個國家和地區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或落地簽證待遇。

Tuesday, 08 November 2016 08:00

香港無權創製「公投」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在國際上,不同地區公民投票是由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具有獨特政治和法律含義。然而,香港特區基本法沒有訂定公民投票安排,作為中國轄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是無權創製公投制度。

Tuesday, 15 November 2016 08:00

鼓吹「港獨」違反基本法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基本法第一條訂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在港推「港獨」是分裂國家的,既牴觸「一國兩制」,亦違反了基本法。2012年有示威者在「反水貨」時高舉殖民地龍獅旗,同年10月示威者在《城市論壇》展示「香港要獨立」標語。2014年違法「佔領」期間,學聯打出命運自主,背後是煽動「港獨」;據中大在「佔領」區民調顯示,11.9%參與者認同「港獨」訴求。當年12月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聽證會上,有兩名香港大學生稱英國應重啟《南京條約》。2015年1月「本土民主前線」成立,主張「民族自決」; 「香港獨立黨」於二月在英國註冊。2016年2月本土工作室在網上公然鼓吹於特區護照貼上「香港國」;其後, 「香港民族黨」於三月成立。可見,有意分裂國家者在香港幾年來以溫水煮蛙方式去推「重殖」和「港獨」。

Monday, 14 November 2016 08:00

香港教育2022年的發展策略

特區教育發展的回顧

自中國於1997年恢復主權後,香港歷屆特區政府皆重視在教育的投資;特區在這十多年來的教育開支穩步持續增長,至今教育開支仍是特區政府的最大開支。自特區政府推行教改和課改後,香港學生和教育體系在多個國際教育評比中得到優異的成績,這是教育局及持份者的努力和協作而得到的成果。然而,當前學童自殺個案高企,大中學校園政治化,社會文憑膨脹,各級教師士氣不足和融合教育屢受批評等教育問題困擾着香港發展。再者,回顧香港教育發展歷程,當年曾有小學經歷縮班殺校潮和新高中校本評核過多和免費幼稚園教育等問題,近年又產生了國教風波、跨起學童持續增多、非華語學童中文弱和小三TSA存廢等爭議,這些新舊問題都需香港教育界認真吸收經驗,以作規劃未來教育發展之用。這份有20點的「香港教育2022的發展策略」是供關心者作討論的起點。

Tuesday, 11 October 2016 08:00

合憲性審查與司法覆核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基本法賦予香港司法機構有獨立審查權力。司法審查是指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對援引法律和政策予以審查,並裁決其是否符合特區憲制性法律文件基本法。殖民地時期,香港憲制法律文件《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並無實質的法律條文,因此香港當時是沒有合憲性審查。基本法制定香港特區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相互制約又相互配合、司法獨立」;司法獨立意味着香港各級法院具有獨立審判權及對立法和行政機構有制衡權力。

Tuesday, 04 October 2016 08:00

人大常委會與基本法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香港特區基本法是據中國憲法制定的法律,規定了在香港特區實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修改憲法、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職權;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則包括解釋憲法及法律、制定和修改法律、批准締結國際條約等。據中國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人大常委會擁有下列與香港相關的權力:1、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2、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的決定權;3、對香港特區立法會制定法律的監督權;4、對香港特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以及5、向香港特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

Tuesday, 27 September 2016 08:00

基本法的二元性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香港特區基本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一個大陸法系機構,這與香港特區法律承襲英美的普通法系傳統不同;在「一國兩制」下,中央政府容許香港特區採用一個與國家不同的法系。世界各國沿用的法律體系基本分為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Tuesday, 20 September 2016 08:00

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是於1990年4月4日會議通過的;第七屆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和第62條第13項條文的規定,決定: 「1.自1997年7月1日起設立香港 特別行政區。2.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香港島、九龍半島,以及所轄的島嶼和附近海域。1997年7月1日,香港 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也在同日生效。」據特區基本法第2條,全國人大授 權香港在域內「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特區的 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也不是源自前港英政府,其來源是中央政府的授權。

Tuesday, 13 September 2016 08:00

港澳不是殖民地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秦漢以來香港先後屬番禺縣、寶安縣、東莞縣、新安縣管轄。1840年鴉片戰爭後英國佔領香港後,經1842年《南京條約》、1860年《北京條約》和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清政府將港島、九龍和新界先後割讓或租借予英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2年恢復聯合國席位時,表明不承認不平等條約,指港澳不是殖民地,是被英葡佔領的領土,解決港澳問題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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