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緣專欄作者寫到跟兒子一次到內地參加足球比賽的經歷,看見當地教練只管以責罵甚至動粗來「教導」小球員,結果小球員愈打愈洩氣,最終直落七場慘敗。他總結認為這樣的教育方法不敵以讚賞、快樂為主導的巴塞教學法,並從而聯想到香港的幼兒教育:「你問問香港的幼稚園是誰教的,是姐姐,中學生」。文章引起了一位幼兒教育工作者的回應。
作者從滿口粗言穢語的足球教練,聯想到本港的幼師質素,有這樣的一個聯想,實在令人遺憾,亦顯示了香港的學前教育,雖然在回歸後逐步作出了改進,但可能積弱太久,至今仍然無法扭轉一般社會人士對幼師的印象。讀到這兩篇文章,內心矛盾,一方面是因為幼兒教育得到了社會人士的重視,另一方面,也為十年以來默默耕耘、默默提升的幼師感到委屈。身為教育工作者,實在不吐不快。
學前教育在近十年默默作出改善,幼兒教育工作者無聲地承受了教改帶來的沈重壓力,特別是在出生率下降,學生人數減少的情況下,幼稚園全部以私營方式經營,得面對適者生存的市場法則,幼稚園教師更是首當其衝。這幾年,幼師一方面加緊進修,以符合政府的學歷要求,另一方面,校方也要面對嚴格的自評和外評,箇中苦況,絕非衣食無憂者所能理解。
幼教改革,相比起334學制、教語微調、校園驗毒計劃等,相對低調,可能因為這個原因,令社會人士未能更新對幼師的印象。我們得承認,現時政府對幼兒教育的重視,遠遠未如理想,造成這個情況,自有歷史原因。回歸前,幼兒教育歸社會福利署管轄,只屬福利事宜而非教育事宜。當時幼師的入職要求,是中五畢業,會考兩科合格。
回歸後,政府推行教育改革,先將幼稚園撥歸教育局管理,入職要求也提升至會考5科合格,其中包括中英文兩科。2007年,學券計劃推出。學券面值的一部分正用於資助幼師接受專業培訓,此計劃下的幼師,必須於2012年之前取得幼兒教育證書,所有新任校長也須於2009年起持有學位。據了解,現時大專院校所取錄的幼兒教育學員,大部分都是中七畢業生。
我們得承認,這些改進只是學前教育改革之中的一小步,與理想相去甚遠,也跟作者的要求-「我們需要教師起碼要有教育學位或以上,西歐的教師還要有碩士學位」-頗有一段距離。學前教育應由最優秀的人才去擔任,這理想我相信無人反對,但情況總不如作者所想的那樣不堪。十年寸進,得來不易,雖談不上大成就,但總該給予支持和鼓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