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KPI而降低搶人才門檻?

教聯會總幹事、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崔劍

 

行政長官去年的施政報告,提出多項令人耳目一新的改革,亮點之一是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全面執行搶人才的策略。「高才通」簽證一經推出,備受申請者追捧。根據政府近期披露的資料,該計劃自去年12月實施至今,已接獲個超過1萬份申請,處理8,000多宗申請,並批出約7,700宗,申請成功率逾9成。

 

然而,對政府高效革新人才政策的讚揚言猶在耳之際,「高才通」卻爆出令社會嘩然的新聞。某申請者曬出「高才通」簽證,大讚香港「開放、包容」,卻不料申請者本人竟有着被判監3年的刑事紀錄!高才通計劃的出發點是加速為香港引進人才,推出不久就產生如此令人費解的情況,再加上話題適合炒作,恐政策效果適得其反。筆者認為政府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反思和檢討。

 

首先,要清晰的向市民說明,政府在審批高才通簽證申請時,一定會考慮申請人的刑事紀錄。目前世界各地在審批入境簽證時,考慮申請人的刑事紀錄都是通用的做法。一般的香港市民,在需要辦理外國入境簽證時,也知道要根據對方國家的要求,去香港警務處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翻查香港入境事務處的網頁,在介紹高才通、以及專才計劃、優才計劃、非本地畢業生計劃等各類主要簽證的申請資格時,都列明「申請人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或類似的要求。可見,對於考察高才通簽證申請人刑事紀錄這個問題,特區政府在標準和操作上並不存在例外。盡快將這個資訊對外說明,能夠平息市民對於高才通,唯「才」是取,捨棄「德行」的質疑。

 

第二,針對這個案例,政府應該盡快深入調查,並且向市民交代審批的來龍去脈。既然高才通簽證要求申請人「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那麼該申請人存在3年判監的記錄而仍然獲批,要麼因為是政府在審批時,不知曉該申請人的刑事紀錄,要麼是已經知曉,但認為3年判監沒有達到「嚴重」的程度。如果認為判監3年不嚴重(需要綜合考慮當事人涉及的具體罪行和行為),要給出合理可信的理由,讓大眾信服,引入這樣的「高才」對香港「利大於弊」。如果純粹是不知曉,更要進一步交代導致「不知曉」的原因是什麼。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回應事件時指出,在目前高才通的申請材料中,毋須填寫刑事犯罪記錄。既然入境處網頁上已經有了相關要求,在設計簽證申請材料時,為什麼沒有相應的一欄,要求填寫刑事紀錄?就算本人沒有填寫,審批人員在收到申請後,是否有技術能力,能夠對申請人進行獨立審核,通過數據共用,查出申請人在內地(或其他國家)的刑事紀錄?這些問題,涉及到處理此案例(以及與此類似案例)的種種細節,將直接影響在高才通計劃下引入人才的質量、效果以及市民對這項政策,乃至政府公信力的認受程度。孫玉菡之前的回應,並不是理由,更像是藉口,政府需要立刻跟進,按以上思路給出詳細解釋。

 

第三,政府應該進一步反思,為何此類情況會出現?是表面上看到的資訊收集漏洞,人為疏忽,還是制度設計上的鬆緊度產生了偏差?「搶人才」很有必要也很急迫,因此,政府推出高才通,並且為自己訂了KPI,「我們期望在2023至2025年這3年間,通過一系列新措施,每年最少可以輸入35,000名預計逗留超過12個月、打算在香港長遠發展的人才」。KPI定下來了,每年的數字,除以12就是每個月要批准的簽證數。於是這個壓力,就從上傳遞到下。所以,「高才通計劃由入境處長做最後把關」這種表述,有點像甩鍋,也有很多無奈。KPI是一把雙刃劍,有壓力是好事,但不能因此放鬆標準,降低要求,閘門大開。一個簽證批錯了,還能再改,如果政府各部門都在KPI重壓之下,事急從權,忽視了程式和標準,那恐怕同類的問題還會在不同的政策措施上重現。

 

2023年2月21日 (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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