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香島中學副校長 鄧飛
12月5日,筆者有幸獲邀上北京參加全國港澳研究會。研究會成立儀式和研討會合共兩天,此間一百多位來自內地各大高校港澳研究機構和香港、澳門各領域的資深教授,發表了許多極有識見的學術文章和即興觀點。筆者雖然也在大學教育學院擔任教育碩士課程的兼任講師,但畢竟不是專業的研究工作者,能夠廁身其中,實感榮幸和惶恐。
研討會期間,受到眾多資深學者發言所啟發,筆者也冒然發表了自己對香港問題的看法,借本報這個欄目,現條理複述如下:
一,筆者呼籲研究會的研究課題,不要僅僅着眼於政治、經濟、民生等實體政策議題,更要關注政治修辭和政治傳播。筆者之所以這樣提,道理很簡單。經濟政策從來都不是純粹的經濟學問題;社會民生政策也一樣不是純粹的社會學、社工學等學科問題,任何範疇的公共政策首先是政治行政的問題。一個沒有良好修辭和有效傳播的政策方案,就算怎麼符合學理邏輯和理性,面對民粹主義化的社會和別有政治議程的傳媒一輪浮詞滑語的歪曲抹黑,過往經驗證明,多數變成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國教科如是,規劃發展亦如是。
二、研究會除了要研究實體方案之外,還要研究如何強化政策醞釀決策過程的認受性。什麼意思呢?香港各方面的公共政策,並不是某個決策局長或者常任秘書長一拍腦子定下來的,而是必須經過一系列法定的諮詢架構和程序,方才形成較為成熟的政策方案,然後提交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如果涉及公共財政或者修訂法例的,更要通過立法會。我的重點是那一系列法定諮詢架構和程序,殖民地時代這一步驟做得相對較好,各種民意在這一步已經得到有效的整合,上到行政局和立法局已經幾乎是「熟擬」(唐朝行政術語,意思指朝廷詔令已經擬寫成熟完稿,只差皇帝蓋印璽這最後一道手續了,有別於一切尚未成熟的「生擬」)。現時這些法定諮詢架構有460 個左右, 參與的社會人士3800多人(民政事務局網頁資料),但卻一再頂不住民粹主義化的公民社會社運的衝擊,如何強化諮詢程序在正確掌握民意和社會認受性的效力,也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三、許多研究經濟的學者都不約而同地預測,2014年香港樓價將向下調整,同時這種向下調整會直接影響香港的就業狀況。
因此,筆者順藤摸瓜作出綜合推測:樓價的下調期居然和政改的諮詢期撞上了!如何防止樓價下滑所帶來的經濟負面效果轉化成不利於政改諮詢的社會因素,這是香港研究的當務之急。
四、除了經濟和社會民生問題之外,會上不少法律學者都提到了基本法問題,尤其是爭論到底怎麼樣的政改方案才是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公民提名到底是否符合基本法和2007年人大常委的決議等等。筆者意見是,梳理基本法關於特首選舉規定的法理邏輯是重要的,但光是透過法理邏輯是不足以達到政治的效果。政改本身就是一個超乎法律爭論的政治談判過程,法理邏輯可以為談判提供其中一個參考因素,但不可能是唯一一個參考因素。何況,政治談判的對手不僅僅是立法會內各大政團,還有許多不以選舉為目標而存在的社運團體。光靠法理邏輯,是難以達到政治上的效果。
上述觀點是筆者在研究會上所提,我會陸續在本報撰寫文章詳細解說。
(2013年12月17日 大公報 B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