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在6月30日由人大常委會以162票全票通過,並於深夜由特區政府刊憲實施。《香港國安法》一共有66條,其中第十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路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中學校長鄧飛 本文題目是疫情下對學前教育的關注,其實不僅僅講疫情問題,同時指在這個疫情停課下,我們借此多些關注平常相對較少關注的學前教育。近日與幼稚園同工就着防疫和停課復課問題接觸多了,同時又一同約見教育局表達意見,對幼稚園乃至學前教育也增加了認識,頗為學前教育同工的努力付出而感動,而他們面臨相對比中小學更辛苦的處境,更是值得教育界和社會給予更多的關注和資源投入。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鄧飛 今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30周年,根據香港善德基金會發佈有關學校《基本法》教育的調查指出,三至四成幼稚園、中小學課堂沒有教授《基本法》;近兩成半校長或教師認為,教育局為教師提供的《基本法》教育專業發展課程不足,並建議教師要通過相關考核,才可入職或晉升。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鄧飛 今年的香港新高中文憑試歷史科中,有一道考題問考生是否同意“1900-1945年間,日本對中國利大於弊”。如此命題,引起全港甚至舉國譁然。
中學校長鄧飛 關於本屆歷史科試題,考評局已經決定取消。但是,僅僅取消題目,是遠遠不足以殷鑑往後的。在此,懇請考評局公開三項資料: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鄧飛 雖然目前港區國家安全法(下面簡稱為「安全法」)的法律細節尚未出台,但在特區要推動國家安全法教育,則是沒有什麼異議的共識。畢竟執法是除患於已然,而推廣教育才是防患於未然。一個健康而穩定的社會局面,當然是防患於未然最好。另外,推廣安全法教育,本身也是有助於消除香港社會對安全法的不必要的疑慮心理,有利於有效落實該法和重建社會穩定。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鄧飛 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順利通過「港區國安法」決定。 媒體便是認識論,客觀的真相不會自動呈現在市民的眼前,市民也不可能事事直接觀察,何況眼見亦未必為實。誰在文宣上掌握更大的優勢,誰擁有更大的話語權,誰就能塑造網民可見和能見的印象。三人成虎,眾口鑠金,三種文宣,不可不防。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鄧飛 當全國人大公佈將制定港版的國家安全法律,以堵塞存在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漏洞時,令人振奮和鼓舞,對於打擊有外力干預而日漸恐怖主義化的黑暴之亂,香港終於有了有力的法律工具和依據。凡事預則立,把宏觀的人大立法決定,細化為微觀可操作的法律法案,除了要切實落實中央治港的有關精神和全國人大的立法原意之外,還要防止因陸港兩處法律制度的差異,而造成執法效果和效率被打折扣。從媒體得知,國安法的重點是執行機制,那麼這個機制是什麼模式?說起執法,一個關鍵的指標就是拘捕權。